答: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,前提是收款单位须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资质和收款单位信息,根据财政部《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》第三十六条:“一般纳税人向其非增值税登记的纳税人收取非增值税应税款项,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但应当在收款单上注明“非增值税应税款项”的字样。” 因此,现金收款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前提是收款方满足上述要求。此外,现金收款不仅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,还需要银行账户,并且应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,以便在开具发票时填写银行账号。 另外,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遵守国家相关税收法规,完整填写发票中的相关内容,如发票金额、开票日期和税率等,以便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,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审核等问题的发生。 另外,现金收款的记账也很重要,收款企业应充分控制收款数额,防止出现虚假记账等问题,做到记账清晰,防止发票被退票,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面对的税收审核风险。